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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小区矛盾升级!临时停个车,竟被砸出大窟窿…

2021-04-20 发布于 喜得可贸易网
赚钱

  “停车难”如今成了

  不少小区普遍存在的问题。

  

  最近,闵行区莲花南路

  未名园小区的居民向小坊反映,

  他们小区的地面停车位

  有40%以上是固定车位,

  导致后买车的居民根本没有地方停车,

  小区的停车矛盾越来越突出。

  以至于最近有车被砸了!

  究竟发生了什么?

  一起和坊记去现场了解一下。

  小区停车矛盾加深,

  固定车位究竟怎么算?

  坊记来到未名园小区,一大群小区居民就围了上来,说他们都是临停车位的业主。

  

  居民们说,小区车位本来就十分紧张,现在又设置了这么多固定车位,停车矛盾更加突出。而且由于固定车位没有标志,冲突就频繁了。

  最近就有一位居民

  把车停在了别人的固定车位上,

  结果车窗被砸了两个洞。

  

  

  “

  业主:

  管理太混乱,我们小区固定车位没有明示,那么像我们临停车位业主回来以后,不知道哪个是固定车位,于是停了以后就会被驱赶。

  ”

  “

  业主:

  我就挑了一个位置停下了,保安就上来说这个位置是固定车位,那我说怎么分辨这个是固定车位还是临停车位,保安说这是业主的隐私,不能告诉我。

  ”

  

  业主们说,因为小区停车矛盾突出,2019年小区道路改造时,业委会曾经公布新的停车方案,但不知什么原因,这一方案一直没能实施。

  “

  业主:

  当时物业到每户人家登记,物业说车位统计出来后还有二十几个空位,三证合一,保证每家人家有一个位置。当时道路拓展好、线都划好了,结果没有下文,一直到现在矛盾越来越大。

  ”

  新方案为何不实施?

  停车问题何时能解决?

  对此,小区业委会的一位负责人在电话中表示,小区地面设置固定车位,这是历史遗留问题,至于新停车方案没能实施,这是因为方案最终没能表决通过。

  

  对此,居委会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他们会督促业委会和物业对原有的固定车位进行甄别,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新的小区停车管理方案。

  “

  未名园居委会负责人:

  我们新的方案也在讨论,新的规则里不同的类型、不同的车主对象,都要用不同的经济杠杆来区别开来,达到是小区停车秩序的稳定。一个总量我们还要控制,比方说现在有多少车位,就能放多少车进来。我们目前排摸下来,要是按照这个规则能停下来,基本上能解决所有问题。

  ”

  

  希望新的方案抓紧审核,

  小区的停车矛盾早日解决!

  戳视频看详情↓

  

  

  延伸阅读

  业主买1个车位并列停2辆车遭物业制止:不让进小区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

  很多家庭都购买了代步车辆

  有的还不止一辆

  于是,回家停车难

  就成了困扰网友们的一大难题

  

  家住闵行的市民严某

  也被同样的问题困扰

  不过他倒是

  想出了一个解决办法

  把两辆车停进同一个车位

  

  严某于2015年在在闵行某小区购买了房屋

  和一个地下车位的产权,

  该车位长约6米,宽约5.3米,建筑层高2.2米,

  建筑面积为44.46平方米。

  

  由于当初协议里并没有明确只能停一辆车,

  所以严某想在这个车位里并列停放两辆轿车。

  

  然而,严某的停车方式

  遭到物业的制止

  双方由此产生矛盾

  

  2019年6月18日,严某报警称被物业工作人员拦在门口,

  不让自己的车进入小区。

  最后,他只能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外,

  并因此产生了一大笔停车费。

  

  双方就车位停车数量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2019年10月10日,严某一纸诉状将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主张物业停止妨碍其合法使用车位,

  在小区公告栏里赔礼道歉,

  并支付停车费23200元。

  执法人员现场勘测发现,原本设置为横向停放的车位上,

  纵向停着一辆轿车,

  旁边空出的位置上,

  安装了一个车挡。

  

  一审法院认为,如果原告严某想并列停放两辆车,

  车头部分会占用到一部分停车库公共通道的面积,

  造成其它车位停放的困难和安全隐患。

  

  而物业公司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中的约定,

  对严某的上述行为予以规制及管理并无不当,未侵害其所有权,故对严某的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

  

  严某对一审判决不服

  认为自家车位面积

  比别人的大了11平方

  只停一辆车并不合理

  所以提起上诉

  

  昨天(2月23日)上海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二审法官认为,业主对产权车位应以地面划线范围为限合理使用,

  不能简单地把车位产证面积等同于自己可以使用的占地面积,

  超出车位划线范围的区域属于业主共有的公摊面积,若业主对公摊面积的使用超出合理范畴,

  征得其他业主的同意,否则物业有权予以管理和制止。

  

  最终,法院二审驳回严某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新闻:

  土豪业主买小区556个车位只售不租其他业主吵翻了

  车辆多车位少,停车难是很多小区面临的共同难题。可武汉有一个小区的业主很纳闷,小区地下车库里明明有很多车位空着,业主找开发商想租停车位,可开发商却说车位已经卖完了。让大家意外的是,这空着的车位竟然都卖给了同一个人,这个人持有小区五百多个停车位。

  业主们质疑,这不是逼着大家买车位吗?

  武汉光谷的这个小区一共有一千六百多个车位,其中地下停车位一千二百多个。业主们介绍,此前地下车位向业主开放出租,车位紧张问题并不突出。可这一个月来,地下停车场突然停止出租,大量没有买车位的车辆涌向地上,导致路面车位紧张。

  

  业主们介绍,此前小区地下车库还有五百多个空余车位,但前段时间这些车位一下都卖了出去,大家找开发商了解才知道,开发商和小区业主许某签了一份代持协议,现在这些车位都是许某所有。在小区营销中心,由许某委托的销售公司正在出售这些车位。

  

  

  

  这位销售人员介绍,现在五百多个车位已经卖了两百多个,还剩三百个左右。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使用人需要承租尚未出售、出租的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应当出租,可现在这些空余车位由个人持有,只卖不租。业主们质疑,这是逼着大家买车位。

  

  

  记者向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房管部门物业科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出售车位是自主行为,业主是否能一次性持有五百多个车位,对此法律并没有禁止。

  

  物业科工作人员表示,为了协调停车矛盾,物业科、开发商、车位持有人、街道,以及业主代表,曾就此专门开会协商过。最终,车位持有人决定拿出155个未出售车位给业主出租。目前,正在与物业协商停车方案。当天,社区和街道负责人也来到小区,承诺将跟进解决此事,缓解小区停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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